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能否外出经商?
柳先生问: 我有一个亲属,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,并将对方打成轻伤,被判处有其徒刑三年缓刑二年。由于在家里没有事情做,生活拮据。村里的很多人都去南方打工,收入也不错,他也想去。我想咨询一下,像他这种情况能去外地打工吗? 本报释疑: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被判处管制、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、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》指出: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按现行规定属于允许经商范围之内的如外出经商,需事先经公安机关允许。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,若原所在单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工作的,在不影响对其监督考察的情况下,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,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自谋生计;家在农村的,亦可就地从事或承包一些农副业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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